福建省慈善总会于2002年8月22日正式成立,为民间非营利慈善性社团组织、社会团体法人,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、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自愿参加的全省性社会团体。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广纳义举,广播善心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,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。主要业务范围是:建立、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;接受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;组织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,为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扶助和精神抚慰。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。开展扶老、抚孤、帮残、助学、救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。参与和推动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救助事业;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,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。加强同世界各国及国际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。组织慈善宣传,增强慈善意识,进行慈善理论研究,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等。